马克思主义认为,“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我国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需要建立一个以全国绝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也被称为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这是一个真正适合中国人口中最大多数的要求的国家制度,自古以来,三皇五帝,夏商周秦,不论是传说时期的纯粹神治制度,还是周朝的分封宗法制以及统治了中国数千年的封建王朝所实行的皇权专制,代表的都是中国少数群体的特殊利益,从未赋权于民,实现真正的人民当家作主。即使王朝更替也是历史执掌权的旗帜交换,崭新的王朝依旧奉行腐朽的制度,从未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直至鸦片战争后,近代史时期,我国先后奉行过“政党政治”,效仿西方实行议会制,但最后都走向了失败。历史证明,不论是旧民主主义还是存在软弱性的民族资产阶级,都无法带领广大的中国人民走向辉煌的未来。

真正适合中国发展的,是适应中国国情下结合马克思主义所诞生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不仅是历史的选择,更是人民的选择。在中国近代,中国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泥沼,被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所压迫,长期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让整个中国摇摇欲坠,险些四分五裂,二战期间遭帝国主义入侵,整个东亚满目疮痍,血流成河,自1840年以来积贫积弱的中国急需推翻外来的民族压迫,废除本国的封建主义,驱逐帝国主义和法西斯,在百废待兴之际建立一个联合一切民主阶级的统一战线政治制度。二战时期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已经彰显了统一的力量与广大人民的强大生命力。因此,新中国建立之初,便决定实行民主集中制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这项制度,首先,将近取得了近百万产业工人、数千万手工业工人以及雇佣农民的同意;其次,也取得了占中国人口将近百分之八十的广大农民阶级的支持,在近代这支中国最强大的生力军,几乎彰显着全国人民的意志;与此同时,也取得了广大的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等社会势力的支持。即使各个阶级存在矛盾,并有不同的政治主张与政治要求,但在新民主主义的纲领下能够实现求同存异,最终达成共识,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同完成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项建设。唯有如此方能使我们的伟大祖国脱离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的命运,走上独立自主和平统一强盛的道路。此为共同政治基础,这是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国内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团结共同奋斗的政治基础。这个政治基础如此正确,以至于几乎没有任何其他民主人士提出不同的意见,众心所向,唯有这个方向才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最正确的方向,毋庸置疑。

此之所谓,“民心所向,大势所趋”,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方面是国家与人民的要求,是历史与时代的选择,另一方面,最大程度地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的意义,通过选举,真正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而非西方的三权分立、议会制等体现资产主义意志的制度。“聚沙成塔,集腋成裘”,唯有集聚全国人民的意义,方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国家的力量,也因此中国才能在新冠肺炎疫情的打击下,迅速调动各方资源,封闭管控统一管理之下,实现了对疫情有效的动态清零,彰显国家力量,在世界舞台上做出了优秀的示范,这便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下的民主集中制的优越性体现。没有这样贯彻全体人民意志的政体,是无法高效有力地集举国之力落实实事的。

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联盟,不论是推翻帝国主义还是国民党反动派,都是这个统一的人民联盟所击垮的,从人口上占中国人民将近八十到九十,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建设,需要这两大阶级的支持与意志体现,因此,人民民主专政是广大工农阶级的意志体现,毛主席曾说道,“只有工人阶级最有远见,大公无私,最富于革命的彻底性。没有工人阶级的领导,革命就要失败,有了工人阶级的领导,革命就胜利了。”从中国的近代史上来看,不论是孙中山代表的国民党还是其他军阀政府以及民主势力,最后都无法实现中国的民主革命,即使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王朝,但是由于革命成果被袁世凯窃取,其革命依旧是不彻底的。而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农联盟最后击败了帝国主义和南京国民政府,最终夺得了政权,统治了全中国,足以可见工农阶级的先进性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必要性。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代表最广大的人民,也正因如此,在我国,人民才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这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其他国家都是无法看到的现象,即使西方声称民主自由,人生而平等,然仍是资产阶级意志的伪装面具罢了。唯有我国,方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当家作主。西方的选举制度,以“民主”为幌子,实际上是金钱与权力的较量,各候选人在选举中为拉选票,需花费高额的金钱与权色交换,在这样的金钱选举中,是无法体现广大的民权的,同时工人和贫民的利益也无法得到申张,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与北方的苏维埃政权有所不同,我国的制度有更广泛的群众基础,同时结合了中国的实际国情。

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全体人民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我国的国家权力是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统一行使的。我国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等也有各自的法律条文规定,各级国家机关本质上都是为人民服务的,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只是在职责上与分工上各司其职,互相制约。孟德斯鸠提出三权分立,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行而设,以此制约王权,这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也是英法美政治体制的基本架构,而实际执行过程中又存在不同的问题,由于权力的分设,导致各个权力机关互相推诿,互不效力,损耗国家的资源,低效低能,尽管避免了专制独裁,但是也导致效率低下,影响国家职能。究其根源,或许不只是政治思想的问题,也是其代表资产阶级意志因而无法为国家做实事所导致。而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了权力的分设,但是与西方的制度有着本质的区别,我国的权力机关是为人民做事的,因此,代表着人民的利益,能够高效执行职能,避免国家权力的滥用与损耗。

同时,值得指出的是,中国共产党代表着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团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集中领导核心,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近代以来,十月革命为中国送来了马克思主义,红色中国的思潮在中国社会上传播,自上海法租界到嘉兴南湖,中共一大的召开彰显着中国先进领导力量的诞生,不论是与帝国主义还是资本主义的斗争,最后的胜利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完成的。中国共产党在毛泽东思想旗帜的引领下,走过了一条条蜿蜒曲折、艰辛困苦的道路,创立了民主集中制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变了中国人民几千年来受奴役、受压迫的历史,不仅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同时也实现了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唯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够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把党的意志变为国家意志,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创立之初仍然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这个制度是全国民主人士协力构建出来的、一步步摸索出来的制度,在我国这个封建历史悠久的国家,实行法治、民主制会存在各种问题。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过程中,也历经了沧桑坎坷。建国之初虽确立了正式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但是由于全国的社会主义改造还未完成,以及种种原因,代表制度并未实际执行,一直由政治协商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一直到1953年普选开始,从而自基层到上级的新兴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逐步建立,并且选举产生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领导人和其他中央组织成员并制定了新宪法,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里程碑。虽然在之后大跃进运动和文革阻碍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正常召开和功能实现,一直到“四人帮”被粉碎后,全国人大正常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开始恢复了正常的状态。1978年12月,党中央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这次全会冲破了长期“左”的错误以及思想上的束缚,取缔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由邓小平同志提出了改革开放的任务,实现了思想路线的拨乱反正、政治路线的拨乱反正、组织路线的拨乱反正,重新让民主集中制回到了大众的视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开始正常运行。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发展和依法治国方针的提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逐渐完善,并一直发挥着他应有的作用。

由此可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于中国社会的深远影响和集中体现,唯有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民主专政,才能避免党和国家走向错误的泥潭而不可自拔,这项制度实际作用的体现,不只是法律条文上的体现,而是需要真正意义上的贯彻实施,无论是基层选举,还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讨论纲要,都要切身实地地贯彻落实,具体有效,这样才能实现该制度行使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的权力。忽视或者不重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对国体的亵渎与中国立国之本的质疑,只要中国是一个民主的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必须贯彻执行,长期发展。我国民主与法制的建设还有很长的一条道路需要走,人民代表大会应当在其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保障社会发展和进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态势良好,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其中民主与法制是关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基,唯有不忘初心,方能得始终。我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农联盟的革命斗争之中最终建立的,立国之本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永恒不变的亘古政体。

《礼记·礼运篇》曾言,“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我国自古便有“大同理想”,是中华民族最理想而崇高的政治目标,最远达而美好的社会愿景,举世而无出其右,此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创立思想不谋而合,愿天下皆为民之天下,而天下事天下权皆为民权,此所谓人民民主专政,人民当家作主。习近平总书记曾言,“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我国的繁荣昌盛和社会的长远发展,都无一不需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作用。历史已经向我们给出了问卷,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将永远是中华民族走向复兴,走向辉煌的大同世界、共产主义的必要答案。